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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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三大基本条件

添加时间:2018年2月3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从海外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实践来看,退出机制是该产业兴衰的关键要素。以美国为例,其兴旺发达的风险投资业得益于全面发达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商们提供了若干种出路。而由于购并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的缺位,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几乎成了中国风险投资公司惟一的现实赌注。

  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运作过程中要很好地把握三大基本要件,第一,要培育投资企业的资质。世界各地创业板市场的领头羊皆是那些行业前景广阔、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在我国也绝不会例外。对于没有盈利要求的创业板,这三者是未来可预期收益的有力保证,只有这样的企业才可能通过发审委们挑剔的专业眼光并获得市场投资者的青睐。第二,要规范投资企业的经营运作。转换经营机制是创业板市场的重要功能,同样也是市场对企业提出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塑造理想的管理团队,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各个方面建立起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证。作为创业板中坚力量的民营企业,制度保证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其经营的道德风险,带给投资者充分的信心。第三,保持投资企业的长期发展态势和良好市场评价。由于风险投资公司的持股作为发起人股,其释股期限和释股方式将受到监管部门比较严格的限定。所以,上市公司对于风险投资商而言不过是成功的开始,要完成投资获利仍然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企业要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可能始终获得投资者的认同,使风险投资在股价相对平稳的涨跌中顺利出局。

  风险投资公司在创业板获利,是一个投资过程的完成,更是下一个投资过程的开始。通过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也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培育出创业板的企业上市资源,从而进一步夯实创业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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