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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会议召开

添加时间:2016年4月24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会议召开 6月26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当前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开展教育整顿加强作风建设的任务措施。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李维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继胜主持会议。 李维运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危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近年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区、镇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下,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大批省、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标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 李维运强调,要按照“政治可靠、品格高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管理规范”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一要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质量审核、责任倒查、质量定期自查、利益冲突审查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按时召开党员会议、合伙人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要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握好“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把执业过程变成一心一意服务群众的过程。要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自觉服从法律服务所管理,自觉遵守执业规范、执业纪律,自觉维护自身形象、行业形象,特别是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在自律、服从管理、奉献社会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三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各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要加大对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教育力度,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把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结合起来,引导法律服务所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加强与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的衔接配合,积极投身经济发展大局。要强化案卷评查、质量检查、法律服务大检查等措施,把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纳入良性循环轨道上来。要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肃、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切实纠正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把准入和培训关,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强化月”活动,各法律服务所、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讨论,对照自查,进一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 莱城区、钢城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基层科科长,全市各镇(街道)司法所长,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市司法局有关科室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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