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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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4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

现在无论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都很喜欢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上市,一方面可以展示公司的实力,提升公司知名度,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公司收入,解决资金少的问题。但是,不是什么样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上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那么,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在哪上市请看下文。

一、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

1、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

2、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债券发行和债券交易的桥梁。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就称之为上市债券;相应的,债券发行人称为上市公司。

二、公司债券在哪上市

公司债券只要合格合规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8、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四、公司债券上市注意事项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短。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是指发行人所申请上市的该种和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具体申请哪一次发行的哪种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则要求该次发行的该种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这是指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应当保持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信誉状态,而使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并且该公司债券的交易具有安全性。如果丧失发行公司债券具备的条件,那么该公司债券到期时在还本付息上将发生风险。

4、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述重要条件,是保证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其可交易的债券总量和交易期间能够满足交易行市的要求,同时也能够保证交易当事人在公司债券到期时获得相应的收益,使公司债券的公开竞价交易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下。

并讲述了上市条件和注意事项。债券上市是公司融资的重要途径,我国法律对公司债券上市有严格的规定,公司债券是由公司发出的,想要顺利发行债券,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产。然后发行的债券要经过证券交易所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公开上市,并且上市时间为一年。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发行和转让的行为,相关法律制定了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准则,内容主要包括发行债券需要满足的条件、合格的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可信任的评级机构、相关行为的制度确定等内容,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证券公司发行债券适用本办法,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除外。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证券公司债券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也可以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定向发行的债券不得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发行债券的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到期还本付息的有效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发行与承销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发行人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除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前条第、、、、项规定的要求,且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应当有确定的用途和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禁止性的业务和行为。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聘请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做出安排。

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及时性承担。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为债券的发行提供担保。为债券的发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保证应当是连带保证;为债券的发行提供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公开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债券本息的总额。定向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原则上不少于债券本息的50%,担保金额不足50%或者未提供担保定向发行债券的,应当在发行和转让时向投资者作特别风险提示,并由投资者签字。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权代理人。聘请债权代理人应当订立债权代理协议,明确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权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

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可聘请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机构担任债权代理人。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参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应当针对债券的特点,重点对债券的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发行条款、担保、信用评级、专项偿债账户、债权代理人、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明确发表法律意见。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当聘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组织债券的承销。定向发行的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由发行人自行组织销售。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应当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对下列事项做出专项决议:

发行规模、期限、利率;

担保;

募集资金的用途;

发行方式;

决议有效期;

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申请发行债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发行人申请报告;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主承销商推荐函;

募集说明书;

法律意见书;

经审计的最近3年及最近1期的财务会计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关于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担保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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