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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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模式之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4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解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模式之惑

手握热钱的强势地方政府与精明饥渴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博弈,政府引导基金的全面市场化究竟能走多远

10月30日,深圳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挂牌上市的日子。

在数千公里外的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另一桩让风险投资界眼红心跳的大事发生了。

20支全新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体亮相。它们是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与北京、上海、重庆、湖南、安徽、吉林、深圳等7省市联合设立,总规模预计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政府注资10亿、地方政府出资12亿、社会募集近70亿。

这将是国内试点的第一批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引导基金。与以往不同的是,政府将不再作为基金的决策方和运营主体,而仅仅作为股权投资方之一,所有基金委托给专业的风险投资团队管理。

在后金融危机的时代,如果说创业板对风投而言意味着一条全新的退出通道的话,那么,政府引导基金就更像是一个口袋深不可测的新“金主”。

据悉,只要这批20支基金试点运营机制成熟,各地后续将设立大批基金,未来2~3年内基金总数可能将达200支,募集资金超过千亿。

作为中国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新的推动力和资金提供者,政府的力量开始影响市场。

事实上,自2005年“政府引导基金”概念提出以来,风险投资界第一次意识到还有如此多的问题值得关注:谁在负责分配这笔钱谁更有资格管理这笔钱谁将真正影响这笔钱的流向以及未来的回报

苏州模式

林*红是商人,举手投足却更像官员。

这位现任**创投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曾当过苏州市吴县审计局副局长。

2006年9月,他在担任国资背景的中新创投总裁的时候,联手国家开发银行缔造了中国第一支市场化的引导基金——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10亿元,双方各出资50%,投资期限13年。

当时,发改委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才10个月,引导基金到底怎么做,没有先例,也没人说得明白。

负责公司法务和行政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徐-清决定毛遂自荐。于是,这位长着一张娃娃脸、着装朴素干练的西安交大女硕士,成了苏州引导基金的管理人。

林*红和她、王*鹏一起,首先确立了几条基本策略。

首先是只做母基金,换句话说就是只投子基金,不投项目,不参与管理;其次是以VC为主,重点关注早期和成长期;最后是合作对象,一定要本土成长的华人团队,在项目增值方面有足够经验,同时也在管理**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有哪些

通常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以下主要流程进行运作

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

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企业管理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

至少有2至3年的经营记录、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潜在的成长性、并有令人信服的发展战略计划。

行业和企业规模的要求。投资者对行业和规模的侧重各有不同,金融投资者会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角度来考察一项投资对其投资组合的意义。

估值和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由于不像在公开市场那么容易退出,私募股权投资者对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比较高,至少高于投资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回报率。

3-7年后上市的可能性,这是主要的退出机制。

另外,投资者还要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引资企业是新兴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双方在项目考查过程中会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投资方案设计、达成一致后签署法律文件

投资方案设计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并提交投资委员会审批等步骤。由于投资方和引资方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税收考虑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这些分歧的技术要求高,所以不仅需要谈判技巧,还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退出策略是投资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十分注意的因素,包括上市、出让、股票回购、卖出期权等方式,其中上市是投资回报最高的退出方式,上市的收益来源是企业的盈利和资本利得。由于国内股票市场规模较小、上市周期长、难度大,很多外资基金都会在海外注册一家公司来控股合资公司,以便将来以海外注册的公司作为主体在海外上市。

监管

投资者一般不会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资,而是采取的分期投入方式,每次投资以企业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为前提。实施积极有效的监管是降低投资风险的必要手段,但需要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会增加投资者的成本,因此不同的基金会决定恰当的监管程度,包括采取有效的报告制度和监控制度、参与重大决策、进行战略指导等。投资者还会利用其网络和渠道帮助合资公司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以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提高收益。另外,为满足引资企业未来公开发行或国际并购的要求,投资者会帮其建立合适的管理体系和法律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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