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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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有法律效力吗 确认合同解除效力纠纷的方法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赵瀚明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保险合同纠纷有法律效力吗

一、保险合同纠纷有法律效力吗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二、保险合同代签有效吗

代签保险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投保人或者投保代理人未亲自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表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都是无效的。但是,投保人已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对代签、盖章行为的认可,那么这份保险对于投保人来说就是有效的。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三、口头承诺产生法律效力吗

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最后,在民事行为中,经常会出现口头承诺的合同,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口头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情况,仍然可以主张合法权利。不管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当事人都需要注意合同的效力。

确认合同解除效力纠纷的方法是什么?

一、确认合同解除效力纠纷的方法是什么

确认合同解除效力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认定,法院审查后作出判决是认定其法律效力的有效方法。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合同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确认合同解除效力纠纷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事项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有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特别是对于合同的效力本身就存在违法的,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则该合同本身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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