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赵瀚明

1834605437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什么叫熊市 如何办理配股

添加时间:2022年1月13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什么叫熊市

所谓”熊市”,也称空头市场,指行情普遍看淡。延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大跌中。 熊市与牛市相反。股票市场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股市行情看跌称为熊市。引发熊市的因素与引发牛市的因素差不多,不过是向相反方向变动。


所谓”熊市”,也称空头市场,指行情普遍看淡。延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大跌中。 熊市与牛市相反。股票市场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股市行情看跌称为熊市。引发熊市的因素与引发牛市的因素差不多,不过是向相反方向变动。




如何办理配股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 配股的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由上市公司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获得配股权利或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  配股的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由上市公司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获得配股权利或得到配股权证,然后配股权证进行挂牌交易,交易结束后,拥有配股权利的股东在指定的缴款期内在券商处通过交易所按比例购买配股股份。  交易所规定,配股缴款期过后,配股无法补办,视同股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  目前,A股配股包括四部分:一部分是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一般称为"**配股"或"**A1配"。沪市的挂牌代码为"700***",深市为"8***",这一部分认购后会马上流通,其余三种配股在国家有关政策未出台前,不得流通。它们分别是:国家股和社会法人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部分,一般称为"**转让"或"**A2配"、"**转配",沪市挂牌代码为"710***",深市为"3***",这一部分是由于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尚且还不能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时放弃配股权利或转让配股权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而形成的;再有一部分为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一般称为"**转配",代码为"701***",这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产生的,即上次参加转配股股东参加本次配股;还有就是前次转配股股东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转让部分,一般称为"**转转",代码为"711***",也属于不流通部分。  配股结束后,可流通部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有关配股的股份报告和验资报告后安排上市流通,获配流通部分会在获配股票流通起始日自动到股东帐户开始流通交易。




联系电话:18346054377

全国服务热线

1834605437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