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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务纠纷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的方式进行解决。采用诉讼方式追讨债务时,需要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在债务纠纷诉讼过程当中,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虽会受理但对方能以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到底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在不同的情况下,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两年,但是起算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也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中止、中断的,这也算是对权利人的一种保护。
法院查封时,土地、房屋权属的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不一致的,以权属登记为准。
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权利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查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