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赵瀚明

18346054377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哪个风险最大,二者有什么区别?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哪个风险最大,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哪个风险最大,二者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券比商业票据的风险要大一些。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商业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企业债券的转让则需要一定的条件;企业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商业票据不需要;商业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企业债券一般带息,在还本时一般要支付利息。


二、什么是商业票据,什么是公司债券


商业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债券是由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人出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三、公司债券的实质是什么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四、商业票据的特性是什么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从正文中我们知道,商业票据比公司债券的风险要大一些。但是实际上,二者虽然在本质上有不同,但是其实都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我们需要对于所有的可预知的和隐藏的风险进行预判,因此许多企业和公司会选择专业的律师机构把关,力保不会陷入法律的纠纷中。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股东具备条件

第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公民也会进行投资来实现资产增值,也会有许多人会选择投资私募基金,任何的投资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也要把握风险和利益等比例,那么公民在选择投资公司或者投资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避免让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

联系电话:18346054377

全国服务热线

18346054377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