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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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案例 期货交割方式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1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股指期货交易案例

交易案例之一:切忌满仓交易




某甲的期货账户初始保证金为200万元。2009年11月26日她在4000指数点位开仓买入11张IF1006合约。每张IF1006合约需保证金:4000×300×15%=18万元,11张合约保证金为:18×11=198万元。某甲开仓比例是:198/200=99.9%。随后沪深300指数下跌,11月27日IF1006合约最低跌至3750.2点。某甲账户亏损额:×300×11=82.434万元,亏损比例达到相当可观的41.217%!此时账户余额为:200-82.434=117.566万元,仅够持有7手合约的保证金,早已不够维持最初开仓的11手多头持仓,此时要么追加保证金要么自己主动减仓,否则将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若是减仓或被强平,即便此后行情向上反弹也已经无法从中获利了。


相反,如果最初这位投资者只开仓买入5张IF1006合约,则总共需要保证金为:18×5=90万元,相应开仓比例是:90/200=45%。IF1006合约最低跌至3750.2点时,账户亏损金额为:×300×5=37.47万元,账户余额为:200-37.47=162.53万元,依然足以维持5张IF1006合约的多头持仓,而无需追加保证金,此后行情向上反弹也还可以凭多头持仓获利。


交易案例之二:切忌亏损加仓


某乙的期货账户初始保证金为100万元。2009年12月28日他在4050指数点位开仓卖出一手IF1006合约。结果IF1006合约指数继续震荡上行,2010年1月11日时最高涨到4495点。如果没有在亏损部位加仓,那么在IF1006涨到4495点时,他的亏损是:×300=13.35万元。如果他在IF1006每涨50点就加仓卖出一张IF1006合约,在IF1006涨到4350点时,共有4张合约亏损:×300=9万元;×300=7.5万元;×300=6万元;×300=4.5万元。总亏损为27万元,这时账户权益额仅剩73万元。而持有4张合约按期货公司标准所需保证金=4300×300×15%×4=78.3万元,账户保证金余额已经不足以维持4手IF1006空头持仓,此时要么追加保证金,要么自己主动减仓,否则将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



期货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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