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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非法集资的贷款怎么处理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赵瀚明,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欠非法集资的贷款怎么处理

一、欠非法集资的贷款怎么处理

合同的借贷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非法集资的借贷是合法的,债务人需要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的规定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一切符合非法集资罪基本特征的行为,即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通常来讲,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依据,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很大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当然,非法集资罪除了高发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外还包括了许多其他犯罪类型。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违反法律规定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一个具体行为其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最终是要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的主客观情况来判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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