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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主要是新三板500万以上,创业板5000万以上。
1.《公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规定:
股票已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年赢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
持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纪行为,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我们国家有很多的公司都会为了创收更多的利益而希望在市场上上市,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和更加广阔的市场进行销售,而上市公司的最起码也应该有必要的资金储备,上市公司的规模之大也要求所有符合要求的主体最起码需要上千万的资本。
公司一般会出于扩大规模、资源重组等商业目的和战略意图实施公司收购计划,对于不了解公司收购的初入者来说,应当首先了解公司收购的形式有哪些,这有利于从全面宏观的角度制定公司收购计划。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收购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收购的直接动因有两个:一是最大化现有股东持有股权的市场价值;二是最大化现有管理者的财富。公司在进行收购时,应当根据或本效益分析进行决策。
其基本原则是 收购 净收益一般应当大于零,这样 收购 才有利可图,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收购 净收益的计算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首先、计算 收购 收益、 收购 收益应当为 收购 后新公司整体的价值减去 收购 前 收购 方和被 收购 方 整体价值后的余额。即收购收益=收购后新公司价值—
如:A公司收购B公司,收购前A公司价值为3亿元,B公司价值为1亿元。A公司收购B公司后组成AB公司,AB公司价值为6亿元,则该收购收益为2亿元,计算过程如下:
收购收益=6—=2
在收购收益的基础上,减去为收购被收购公司而付出的收购溢价和为收购活动所发生的律师、顾问、谈判等收购费用后的余额,即为收购净收益。其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净收益=收购收益—收购溢价—收购费用
公司收购的形式:
公司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公司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对其他公司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公司收购的主要条件:
公司收购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
公司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格;
实施的性能模式的协议期限;
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方;
违约,解决争端;
在签署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通过对上文的了解,希望您已经对公司收购的形式有哪些的问题有所认识了。当然,应对公司收购的形式有哪些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为了使您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