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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区别?

添加时间:2021年3月15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宋,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 ,从立法背景来看,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证券法是对公司法的一个调整,从立法宗旨来看,两者都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作为主要宗旨,从调整范围来看,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非公开发行的有价证券。

我国理论界对于《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颇有争论,总体来看,可以分为两种学说。一种是关系法说,认为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又有着明显的差异。另一种学说即特别法说,认为《证券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证券法》主要调整《公司法》的某些具体方面。个人赞成后一种学说,准确理解这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应该从两者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法律实践等方面来分析。

一、从立法背景来看

《证券法》与《公司法》并不是为了解决不同问题而同时产生的法律。《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是基于我国的国情,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我国1993年就颁布了《公司法》,现今《证券法》中的公司证券最初完全是由《公司法》所调整的。随着投资者的日益公众化和股份转让频度的迅速增加,在处理公司直接融资等财务问题时与投资者的关系以及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上,《公司法》逐渐显现出其抽象与不足,才蕴育了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从两者颁布的时间上看,《证券法》是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于《公司法》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

二、从立法宗旨来看

两法都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主要宗旨。《公司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证券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上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致的,因为投资者购买股票之后,也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前者“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后者“为了规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行为”,两者的出发点不一样,但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从调整范围上看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非公开发行有价证券之公司以及不涉及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的公司法律关系;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中包含与公司没有关系的非企业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但是,两者的调整范围都涉及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交易、资讯披露。股票、公司债券、新股认购权证等,既是公司法的规制对象,也是证券法的规制对象。而且,在《证券法》中,主要涉及的还是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这充分说明了两者在调整范围上的交叉性。同时,由于《公司法》所调整的股份以及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主要是从公司角度出发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的,《公司法》中关于股票和债券的规定是一般性规定,主要侧重于调整一级市场的,是证券发行的內部程式。而《证券法》规制的是外部程式,主要侧重于规制二级市场,即规制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等。这是两者在侧重点上的区别。

四、从法律实践来看

《证券法》通过规定了证券公司一系列、一系列制度以及禁止行为等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法》除了规定一系列、制度外还规定了一些专门针对股东的权利来保护股东的利益,为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使提供了保障。两者对于各自侧重利益的保护方式都是一致的。实践中,保护好股东权利,就为公司发展减少了风险,这样有利于保护该公司投资者的利益,而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监督公司的各种行为,避免公司的某些行为损害股东的权益。

五、总体来看

《证券法》和《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殊途同归,在调整范围等方面又有着极大的交叉重合性。将《证券法》作为《公司法》的特别法来看待,有利于两者相互补充完善,并能提高法律的适用效果,从而促进我国公司制度和证券市场的完善。

综上所述,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公司法和证券法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法律实践来看,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公司的,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法除了规定外,还专门制定了保护股东利益的保障的条款,二者的立法意图,殊途同归。

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区别?

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有很多人都不仅仅在固定岗位上工作,很多有流动资金的人,也开始做一些投资。一般常见的投资有证券与融资,那么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与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相关法律知识。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 证券公司 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 证券经纪商 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证券自营商 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证券承销商 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 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二、融资租凭公司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

综上可以看出,证券公司是一个投资公司,而融资租凭公司不是投资公司,也不是银行,而是具有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经由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有了相应的了解,那么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就可以做参考了,如果还是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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