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赵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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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特点和票据行为有哪些呢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添加时间:2021年3月15日 来源: 大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bjjjajlaw.com/

  宋,大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海润天睿(大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兑汇票特点和票据行为有哪些呢

1、无金额起点限制;银行承兑汇票是一个常用的结算工具。

2、银行是主债务人;

3、客户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

5、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支用票款;

6、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

7、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

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

8、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9、只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

10、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各种票据行为

出票行为。

出票是按法定形式制作成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行为包括两个内容: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只有制作并交付了票据,才算完成了出票行为。

票据是要式证券,出票人只有将法定内容记载于票据上,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缺少法定内容的票据,如发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时间、地点、出票时间、地点及出票人签名等绝对应记事项之一的,即使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也不能认为票据有效。

承兑行为

承兑行为,是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在票据注明“承兑”并签章,承兑票据行为即告完成。

商业交易中的收、付款双方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时,付款方凭协议书,可向其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开户银行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承兑手续,并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承兑手续费。

背书行为

票据的流通就是依背书方式转移票据权利。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批注签章,将票据权利授予给他人的行为,背书也包括两个内容,即在票据后面背书和将已背书的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背书行为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一般在无特别说明时,背书都指转让背书。因转让背书行为,背书人对票据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被背书人接替背书人成为新的持票人,取得票据债权。

背书转让的注意事项:1、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2、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3、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

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的基本格式:

第一联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

第二联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账户收入传票;

第三联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

第四联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账通知;

第五联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

贴现单位的出纳员应根据汇票的内容逐项填写上述“贴现凭证”的有关内容,如贴现申请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贴现汇票的种类、发票日、到期日和汇票号码,汇票承兑人的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汇票金额的大、小写等。其中,贴现申请人——即汇票持有单位本身;

贴现汇票种类——指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为承兑银行即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为付款单位自身;

汇票金额——指汇票本身的票面金额。

填完贴现凭证后,在第一联贴现凭证“申请人盖章”处和商业汇票第二联、第三联背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然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信贷部门。

商业汇票的贴现第二联、第三联纸质不一样,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加盖有关人员印章后送银行会计部门。

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会计部门对银行信贷部门审查的内容进行复核,并审查汇票盖印及压印金额是否真实有效。审查无误后,按规定计算并在贴现凭证上填写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

其中:

贴现率——是国家规定的月贴现率;

贴现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额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贴现单位实得贴现金额则等于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用公式表示为:

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应付贴现利息

银行会计部门填写完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后,将贴现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贴现单位作为收账通知,同时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单位账户。

贴现单位根据开户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按实付贴现金额作银行存款收款账务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

汇票到期,由贴现银行通过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向付款单位办理清算,收回票款。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付款单位有款足额支付票款,收款单位应于贴现银行收到票款后将应收票据在备查簿中注销。

②当付款单位存款不足无力支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时,贴现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贴现单位,并开出特种转账传票,并在“转账原因”中注明“未收到××号汇票款,贴现款已从你账户收取”字样,从贴现单位银行账户直接划转已贴现票款。

贴现单位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和特种转账传票时,凭特种转账传票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同时立即向付款单位追索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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